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三月二十六日,一幅反映社情民意、描绘民间疾苦的画卷送达御前,图中的景象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开封城外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流亡的难民扶老携幼蜂拥而至,个个面有菜色体无完衣。他们卖儿卖女典当老婆,也只能换来一些麸皮和粗粮勉强糊口,没有家人可卖的便去吃树皮草根,饿死在城下只是迟早的事。
这跟《清明上河图》可完全两样。
献图的是一位小官,名叫郑侠,职务是安上门监,也就是为皇帝看大门的。郑侠在奏折中说,这些都是他每天在城楼上亲眼所见,画出来的还不到百分之一。帝辇之下,惨状尚且如此;千里之外,真不知是什么样子!
神宗皇帝潸然泪下。[1]
其实皇帝对此应该早有思想准备。因为从上一年的七月开始,许多地方就没能出现有效的降雨,全国性的旱情竟然延续八个月之久。对于农业帝国,这无异于沉重打击。何况按照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的观点,自然灾害是统治者不修德政的结果,也是上天的警示和谴责,必须有人负责。
舆论的矛头迅速指向王安石。
王安石是在熙宁二年(1069)二月,开始厉行史称“熙宁变法”之改革的,到郑侠献图时已经五年。五年来,反对的声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此刻更是一浪高过一浪。道理也很简单:旱情的严重即便不是由于王安石的倒行逆施惹怒了老天爷——这当然并不可能,那么显而易见,他的变法无疑加重了灾情,也使人民群众的生产自救没了希望。
郑侠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百姓早就家无隔夜之粮,为什么还要戴着枷锁去砍自己的桑树,拆自己的房子?就因为要偿还王安石逼他们借的国债,缴纳王安石新设的税费,而原本应该用来救济灾民和平抑物价的专项基金,却被王安石挪作他用,为政府敛财了(详见后文)。
如此新法,岂非天灾之外的人祸?
因此郑侠毅然提出:恳请陛下罢祸国殃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如果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之内还不下雨,请将臣在宣德门外斩首示众,以正欺君罔上之罪。[2]
皇帝被这个不怕死的福建福清人打动了。上朝时,他将这份奏折和这张图交给宰辅们看,还问了王安石一句话:这个名叫郑侠的人,爱卿你认识吗?
王安石答:是臣的学生。[3]
神宗马上明白:他们两人应该没有私仇。
当然没有。实际上王安石不仅是郑侠的老师,还是他的恩人。郑侠虽然也是进士出身,把他引进官场一手栽培放手重用的却是王安石。而且,郑侠地位太低,根本没有资格直接向皇帝上书,奏折和图也被宫廷退回。郑侠无奈,只好到城外的官差站,谎称是绝密急情,这才快递到御前。[4]
显然,这是违法的。郑侠也在奏折中说,即便事实证明他的意见正确,仍然请求处分。也就是说,郑侠反对王安石变法,没有个人恩怨,没有利益驱动,反倒还要担风险。[5]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因为观念相左,也许因为地位不同。毕竟,王安石是宰相,高居庙堂,考虑的是宏观调控;郑侠是门监,深入基层,面对的是平民百姓。按照新法,民众进行任何交易都要纳税。征收这些税费,也是门监的工作之一。郑侠却无法接受也无法执行。要知道,此时是荒年。难道那些可怜无告的难民卖儿卖女,也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6]
郑侠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的还有太皇太后和皇太后。
两宫皇太后也都是反对变法,反对王安石的,只是她们的意见神宗皇帝根本听不进去。有一次,神宗带着弟弟岐王赵颢陪同太后去看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旧话重提:民间怨声载道,纷纷反映苦于新法,是不是该停止实行?
神宗皇帝说:新法是为了利民,不是苦民。
太皇太后说:那么,是不是可以换掉王安石呢?他是很有才学,但是人缘太差。即便为了保全他,也最好让他暂时离开相位,过个一年半载再召回来,岂不是更好?
神宗皇帝说:挺身为国的,只有王安石。
岐王赵颢说:皇祖母的话有道理,请陛下考虑。
神宗皇帝却突然失态,歇斯底里地说:什么意思?难道朕把天下搞坏了吗?要不这皇帝你来做?
岐王赵颢当场吓哭。他流着眼泪说:至于吗?
亲亲热热一家人不欢而散。等到皇帝再次见到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时,两宫的态度变得很明朗:王安石乱天下!尽管没有证据显示,这件事是发生在郑侠献图的当晚。[7]
神宗皇帝心乱如麻。
王安石却让皇上失望。面对灾情,他表现出没心没肺的满不在乎,居然说:灾害是常有的事,就连尧舜和商汤也无法避免,只要修人事以应天灾就可以了,不足为虑。
神宗皇帝大为惊诧。他说:这难道是小事吗?朕之所以如此恐惧,就是担心人事有问题。[8]
王安石还是无动于衷。
于是皇帝觉得,也许该听听韩维的意见了。
韩维的身份比郑侠还特殊。他是宰相韩绛的弟弟,也是王安石的恩人,宋神宗的老师——如果可以那么说的话。事实上,神宗还是郡王的时候,韩维就是他的身边人。而且,每当后来的皇帝对韩维的议论发出赞叹,韩维就会说,这不是他的主张,是挚友王安石的远见卓识。可以说,没有韩维,神宗恐怕就不会那么看重王安石,也不会有熙宁变法。[9]
因此,神宗在延和殿召见了韩维。
皇帝问:天久不雨,朕五内俱焚,该怎么办?
韩维答:很简单,废除王安石的新法。
如果说,在最后的时刻,压倒骆驼只需要一根稻草,那么,当这样一棵大树倒下时,骆驼已无生存的可能。皇帝也不再犹豫。他对韩维说:好吧,就由你来拟诏。[10]
诏下。三天以后,大雨。[11]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未必可靠,就算属实也是凑巧。但此事被史家大书特书一传再传,却充分体现出他们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可以说,那种憎恶,那种快感,那种幸灾乐祸和咬牙切齿,简直就是溢于言表。
对于郑侠来说,这却是及时雨,至少救了他一命。不过这位敢于直言的小官,还是被王安石的党羽流放到英州(今广东省英德市),只是由于神宗的保护才幸免于死。[12]
王安石也离开了相位,被贬为江宁知府。尽管这并不是最后的结局,他本人也在十个月后官复原职,但显然已经风光不再,与皇帝的关系也大不同于前,以至于在一年多以后再次被贬到江宁,永远离开了政治中心。
失去了这个主心骨,改革其实已难进行。
又过了八年半,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卒,享年三十八岁。太子继位,是为哲宗,年仅十岁。原来的皇太后成为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对变法进行反攻倒算。第二年即元祐元年,王安石去世,新法全部被废除。至此,一场轰轰烈烈又虎头蛇尾的改革,终于一败涂地。[13]
也许,一切都缘于郑侠那张图。
这就必须问个为什么了。答案也无非是这样几种:王安石有问题,宋神宗有问题,反对派有问题,新法有问题,或者变法本身就有问题。所有这些答案都有人主张,也都有人反对。我们的故事,却必须从头说起。
[1]以上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宋史·郑侠传》。郑侠献图的时间,(南宋)林栗《言行录》称在熙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但未被李焘采信,但书“先是”二字。今为叙述便,姑采信之,亦姑妄言之,不必较真。郑侠所献之图失传,今据《宋史·郑侠传》所载描述。
[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宋史·郑侠传》。
[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
[4]见《宋史·郑侠传》。
[5]郑侠自请处分,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
[6]王安石新法的规定,见司马光《涑水记闻》,转引自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注。
[7]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四月丙戌日条。两宫指斥王安石乱天下,李焘记为“他日”,毕沅记为“久之”,林语堂《苏东坡传》认为是郑侠献图当晚。但据《宋史·王安石传》,似在郑侠受到处分之后,王安石罢相之前。
[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己巳日条。
[9]见《宋史》之韩维传、王安石传。
[10]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乙丑日条、《宋史·韩维传》。实际上,神宗与韩维的讨论有多次,韩维的应对既有面陈,也有上书,但核心是废除新法,故此处从简。
[11]下雨的日子和下诏的日子一样已不可考。据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乙丑日条注,废除新法是在三月二十八日,即郑侠献图后的第三天。据《宋史·韩维传》,当日即天降大雨。据《宋史·郑侠传》,下雨是在废除新法以后三天。今姑从《宋史·郑侠传》。
[12]见《宋史·郑侠传》。
[13]以上见《宋史》之神宗本纪和哲宗本纪。
王安石
(北宋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1]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在哲学上,他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人物生平编辑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他的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 [4-5]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6-8]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9-10]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 [11] 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12]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13-14] 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15]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16]
陈说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 [17] 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 [18] 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19-20]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21]
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 [22] 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 [23]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24]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25]
宋英宗在位时期(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26]
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 [27-28] ,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29]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30]
熙宁变法
参见:熙宁变法
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31-32]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33]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34]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新旧党争
参见:新旧党争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 [35] 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王安石 [36]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37]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对他非常信任。 [38]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39-40]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41]
罢相始末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神宗满面愁容,欲罢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42]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43]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44]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为陈州知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45]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46]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47]
病逝江宁
王安石半身画像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赵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时就强烈反对变法,等到自己听政后,立即起用司马光为相。司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废除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谥号“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为政举措编辑
政治
参见: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军事
参见:熙河开边
王安石头像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文学成就编辑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王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不失大家风范。
散文
王安石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
王安石立像
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强调文章的现实功能和社会效果,主张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 [60-61]
王安石的论说文,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结构谨严,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 [62] ,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为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王安石的短文,直陈己见,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独特风貌,如史论《读孟尝君传》,全文不足百字,然而层次分明,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简洁明快而省力,亦记游,亦说理。 [63-64]
诗歌
参见:王荆公体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以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前期创作主要是“不平则鸣”,注重社会现实,反映下层人民的痛苦,倾向性十分鲜明,风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坛后,心情渐趋平淡,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
后期创作“穷而后工”,致力于追求诗歌艺术,重炼意和修辞,下字工、用事切、对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当时诗坛上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65-68] 张舜民评:“王介甫(诗)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寻绎,不可得矣。” [69] 南宋敖陶孙称其诗“如邓艾缒兵入蜀,要以险绝为功”。 [69]
词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大致可分为抒写情志和阐释佛理两类,“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 [70] 其抒情词作,写物咏怀,多选空阔苍茫、淡远纯朴的形象,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豪纵沉郁,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共开豪放词之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71-72]
主要作品编辑
王安石的存世作品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临川先生文集》等。
类型内容
散文《伤仲永》《上仁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材论》《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慈溪县学记》《扬州新园亭记》《上人书》《祭欧阳文忠公文》
诗歌《明妃曲二首》《书湖阴先生壁》 《棋》 《泊船瓜洲》 《与薛肇明弈棋赌》 《与薛肇明弈棋赌梅花诗输一首》 《春夜》 《北山》 《葛溪驿》 《示长安君》 《郊行》《登飞来峰》《千秋岁引》《梅花》《元日》《商鞅》《苏秦》《胡笳十八拍十八首》《梦中作》
词《桂枝香·金陵怀古》 《南乡子·自古帝王州》《渔家傲·灯火已收正月半》 《菩萨蛮·数家茅屋闲临水》 《清平乐·留春不住》《浣溪沙·百亩中庭半是苔》《千秋岁引·秋景》《菩萨蛮·集句》《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
人物评价
韩琦: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曾公亮: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
曾巩: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
司马光: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
黄庭坚: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杨时:今日之祸(金人围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实安石有以启之。
朱熹: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皇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奸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
陆九渊:公畴昔之学问,熙甯之事业,举不遁乎使还之书。而排公者,或谓容悦,或谓迎合,或谓变其所守,或谓乖其所学,是尚得为知公者乎?英迈特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声光烨奕,一时钜公名贤,为之左次,公之得此,岂偶然哉。
朱光庭:昔王安石当国,惟以破坏祖宗法度为事,每于言路,多置私人,持宠养交,寖成大弊。
严有禧:惟王莽、王安石、贾似道三人力任为必可行,而皆以扰民致乱。
崔鶠:除异己之人,著《三经》之说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于大乱。
罗大经: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袁桷:儒以稽古,酌时斯正。用非所宜,秪益其病。在汉懿侯,治守清净。惟尔荆公,行修于躬。耽精古籍,慨想遐风。怀宝陆沈,患莫已逢。激而翘之,以达天聪。高配五帝,羞视七制。廷议藉藉,断以辩毅。复古之志,与帝俱锐。发政累名,公是丧朋。晚归钟陵,惘兮慎兢。蹇驴空山,悟彼爱憎。矫矫贞姿,涅而不缁。吾将畴,依为学是师。 (《刘敏叔画八君子图赞》)
颜元:①荆公廉洁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尧舜三代其君。 ②且公之施,亦彰彰有效矣。用薛向、张商英等治国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灭吐蕃,南平洞蛮,夺夏人五十二砦,高丽来朝,宋几振矣。
蔡上翔: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
梁启超:①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悠悠千年,间生伟人,此国史之光,而国民所当买丝以绣,铸金以祀也。距公之后,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国民之视公何如,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②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
蔡东藩:①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矫情立异之臣。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神宗第欲为唐太宗,而安石进之以尧、舜,神宗目安石为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况。试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为所惑乎?当时除吴奎、张方平、苏洵外,如李师中者,尝谓其必乱天下。 ②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误在未审国情,独执己见,但知理财之末迹,而未知理财之本原耳。当安石知鄞时,略行新法,邑人称便,即哓哓然曰:“我宰天下有余。”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执政非长吏之任也。天下方交相诟病,而安石愈觉自是,黜陟予夺,任所欲为。至若登州妇人一案,较诸斗鹑少年,尤关风化,同僚谓不宜减罪,而彼必欲减免之,盖无非一矫情立异之见耳。夫朝廷举措,关系天下安危,而顾可以矫情立异行之乎?我姑勿论安石之法,已先当诛安石之心。
吕思勉:王安石的变法,旧史痛加诋毁,近来的史家,又有曲为辩护的,其实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错的。但行政有一要义,即所行之事,必须要达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窦,必须减至极少。若弊窦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达,就不免徒滋纷扰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说他全无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极大,则亦不容为讳。
毛泽东:可谓有专门之学者矣,而卒以败者,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