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古文

爱中华 爱国学
爱古文> 诗文> 和赵院判

和赵院判

宋代 苏小娟

君住襄阳妾住吴,无情人寄有情书。
当年若也来相访,还有於潜官绢无。

诗人苏小娟的古诗

和赵院判

宋代 苏小娟

君住襄阳妾住吴,无情人寄有情书。
当年若也来相访,还有於潜官绢无。
苏小娟

苏小娟

钱塘人。妓女。俊丽工诗。其姊盼奴为太学生赵不敏所眷,不敏得官襄阳府司户,与盼奴分离三载,二人相思成疾卒。不敏临终嘱其弟娶小娟,其弟官院判,至钱塘为小娟脱籍,携归偕老。► 1篇诗文

宋代古诗词

国学| 诗文类型|诗文作者|古诗作者|诗词作者|古诗诗人|古诗Tag|诗文Tag| 免责声明 | 备案号:闽ICP备2023015952号-1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爱古文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