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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三不足”斗争精神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北宋著名改革家、政治家、教育家和文学家。他生活在北宋开始走向衰落的时期,21岁考中进士步入官场,拥有主政地方近30年,曾两次担任宰相,又两次被罢免的传奇人生。

  推行新法15年

  王安石因变法而闻名,领导了北宋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运动,史称“王安石变法”。他所处的年代正值中国古代北宋王朝统治的中期,面临着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艰难困境和国家“三冗”(冗官、冗兵、冗费)的积贫积弱局面,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斗争精神,矢志不移、锐意革新,努力实现其安定天下、富民强国的政治抱负。

  王安石从主政鄞县开始进行初步改革尝试,初到地方任职,他不唯上,不空想,基于鄞县地方实际,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两大问题——水利和粮食问题入手,遍访乡邻、考察民生、重视教育、兴修水利,立足为老百姓做实事,在此基础上形成县政治理的决策。鄞县之治成了王安石改革的试验田,取得的良好效果极大地激励了王安石。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写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针对当时弊端,极陈当时之务,阐述自己全面改革的思想与规划,但没被仁宗采纳。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构想,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他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获神宗赞同,设立主持变法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新法开始变法,史称“熙宁新法”。

  新法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但主要在两个方面集中发力:一是在经济方面实行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主要是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充裕国库,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二是军事方面实行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主要是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增强国力,彻底改变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新法艰难推行15年,取得较好成效。但在推行过程中部分举措不当,地方执行中又出现种种偏差,特别是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遭到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变法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从变法中我们看到了他要求改变现实的雄心壮志和治国平天下的雄才伟略。他在变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忧国忧民、勇于探索、锐意创新、敢于担当的改革精神,是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兴学“三舍法”

  王安石一生虽然没有专职任教,但他秉承举才济世的教育理念,从变法的需要出发,顺时应势创办新学,施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历史上称为“熙宁兴学”。

  一是改革科举考试制度。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了明经科,增加了进士科名额,考试内容为本经、兼经和策论,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不再录用只会吟诗作赋的人,而是录用懂得经世之术的人,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人才上。二是改革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太学,创立太学三舍法。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学生按程度分为三等,使学校不仅承担养士任务,而且具有取士职能,让太学养士与入仕做官直接挂钩,使学校成为选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极大提高了学校教育的地位,使中国古代教育事业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整顿地方学校,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熙宁四年(1071年)下令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设立学校,让有“经术行谊”者任教授,使地方学校有了很大发展。恢复和创设武学、律学和医学等专门学校,以培养专门人才。三是编写统一太学用书。王安石和弟子一道,对《诗经》《尚书》和《周礼》重新注释,编撰《三经新义》作为太学统一用书,使其作为必读教材,并成为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标准。

  王安石的教育改革最特别的地方在于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为国家养"士”选"仕"。熙宁兴学最大的亮点是王安石设立的三舍法,对北宋教育制度的形成及宋代中后期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些教育改革措施对于当前我们深化教育改革,倡导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仍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推动诗文革新

  王安石因其才华横溢和韩愈、苏轼等人并称“唐宋八大家”,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文集》等作品存世,在北宋文坛上具有崇高的威望。

  一是主张文道合一。王安石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强调文章的现实功能和社会效果,主张文道合一。他的散文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他的短文直陈己见,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独特风貌,如《答司马谏议书》,围绕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表达了要把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二是诗歌自成一体。王安石以其广博的学识、圆熟的语言技巧、自然含蓄而又精巧凝练的风格,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诗歌大致以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罢相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创作主要是“不平则鸣”,如《感事》《河北民》《收盐》等诗篇,倾向性十分鲜明,风格直接刻露,表现了他主张革除弊政、关心民生疾苦的进步思想和博大胸怀。后期创作“穷而后工”,致力于追求诗歌艺术,注重炼意和修辞,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当时诗坛上自成一家。三是创立“荆公新学”。王安石创立荆公新学,主持修撰《三经新义》并作为教材和科举取士标准,颁布到全国各级学校实行,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荆公新学把“道”作为最基本的哲学基础,在社会治理方面强调变革和济世从政的方略、对策,成为王安石日后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利益纠葛千头万绪。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过程中,我们需要弘扬王安石“三不足”斗争精神,深刻认清改革的历史方位,树立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改革的共识和合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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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 815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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