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岛曾为使用“推敲”二字到底哪个更合适而苦苦思索,以致于行路之时都漫不经心,后得韩愈引导,确定了“僧敲月下门”这一广为流传的诗句,而与诗句同流传的还有这个关于“推敲”的典故,乃至后世常用“推敲”一词来表反复琢磨之意。
事实上,不仅是诗歌的练字需要推敲,一篇法律文书的出炉同样需要推敲。于是,一篇经守壹团队之手出炉的法律文书,总要经历那么几次“脱胎换骨”。
法律文书作为律师综合智慧经验成果的载体,是律师向外界传达思想的重要渠道。
一篇法律文书的质量,不论对客户还是对公检法而言,都是一位律师的试金石。
法律思维是否清晰,法律素养是否扎实,法律观点是否精准,都可以通过一篇法律文书来检验。
这也就意味着,没有一位律师可以轻视自己产出的法律文书。而法律文书的推敲又不同于诗歌的炼字推敲,它往往是法律观点和法律思维的不断重塑。
前不久守壹团队经手一件非法经营案件,最终提交的辩护意见在团队经历了不知几次“面目全非”。
从一开始的观点陈述,到第二稿的逻辑重塑,到第三稿的明确重点,到第四稿的表达方式抉择,到第五稿的字句推敲,到已记不清究竟是几稿的最终稿,小李看着同步文件夹里的文件名一次次被刷新。
案件最终实现了法官额外重视的奇效,这篇被反复推敲,n次修改的辩护意见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也有业界人士传闻,我们的辩护意见、法律文书都只是办公室里毫无差异的一摞纸,因此有少许同仁觉得,法律文书写成什么样,影响并不大。
但在守壹团队看来,事实绝不是如此。
我们的每一篇法律文书一定都有它可以实现的价值,或许不是每一次我们的法律文书都会被认真审视、仔细揣摩,但只要这样的机会存在,我们就有理由去坚持写好我们的每一篇法律文书。
大李常说,希望有朝一日团队出品的法律文书可以情法兼容,既说得清理又让人看得进去。尽管现在团队尚未能实现这样的目标,但我们一直在坚持的路上。
同类案例模型比对、大数据判例趋势指引、思维导图的探索建立,守壹团队不停的去推敲各种法律文书的呈现方式。也许我们未必会有机会留下“僧敲月下门”这样被广为流传的作品,但我们知道,贾岛附体式地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一定会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