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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驳复仇议译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柳宗元驳复仇议注释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柳宗元驳复仇议思想内涵

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对今天,依然有启发。《驳复仇议》中,柳宗元不仅破字当头,对陈子昂进行了毫不客气的否定与反对,读来“劲畅”;而且,立在其中,联想到社会矛盾与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确有“卓识”。概括一下,全文大致有四个层面:
一、“旌”与“诛”不能并用。柳宗元先说,“礼”与“刑(法)”,尽管性质相同、目标一致,都在于“防乱”,但它们的应用,却判然分离,即,“礼”是“本情以正褒贬”,它必须调查“诚(好)”或“伪(坏)”的事实;“法”,是“穷理以定赏罚”,它注重研究“曲(错)”或“直(对)”的结论。一个是“始(本)”,一个是“端(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柳宗元继续说,徐元庆做了可“旌”的“诚(好)”事,陈子昂却硬要将他放到“曲(错)”的位置,说“彼杀之,我乃杀之”,这叫做“滥”,造成“黩刑(枉法)”;相反,如果徐元庆的确“曲(错)”了,该“执而诛之”,却偏要说他做了“诚(好)”事,那么,这是“僭”,“坏礼(礼不健全)甚矣”。基于这种分析,柳宗元认为,陈子昂所谓“既诛且旌”应该“编之于令、永为国典”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无法“趋义”、“违害”)。
二、既然徐元庆是“守礼而行义”者,那么,他就一定不会与“王法”为敌(守法人)。《新唐书·孝友·张琇传》载:“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从此案例,我们大致可获两点信息:(一)徐爽无罪;(二)徐元庆有冤。事实上,柳宗元就是根据这两个判断,认为,赵师韫杀害徐爽,是“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使徐元庆蒙冤;加之,“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使徐元庆无处申冤。于是,他才同赵师韫不共戴天,“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应该说,柳宗元对此行动,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说,徐元庆的“不忘仇”,是“孝”;徐元庆的“不爱(怕)死”,是“义”。这样一个“守礼而行义”的人,“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他又怎么可能做出“悖骜而凌上”,即,“仇天子之法”、“戕奉法之吏”的错误举动来?
三、在一来一往的“两下相杀”中,徐元庆是值得同情的弱者。柳宗元说,在徐元庆与赵师韫的尖锐对立中,他是“弱”者;另外,在徐元庆与州牧、刑官的据理力争中,他又是“寡”者。就是这样一个弱者、寡者,做出了令“执事者”(指州牧、刑官等)“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要忙着认错、道歉)”的“得礼”(徐爽没有“抵罪触法,陷于大戮”)之事,本该旌表,却置死地,使柳宗元对徐元庆的悲惨遭遇,深感不平与无道;他坚定地站在弱者的立场上,大声疾呼:“而又何诛焉!”使我们仿佛听到了他那发自心灵深处的怒吼。真的,我们还非常有必要研究柳宗元满怀同情的措词:“吁号不闻”、“介然自克”、“即死无憾”、“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暴寡胁弱”、 “服孝死义”等,正所谓“深痛至愤所不能已者”。
四、解决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最理想的境界是“调”。陈子昂在《复仇议状》中,说了这样一段话:“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认为,作为儿子,都有亲生父亲,如果大家因为爱自己的父亲而去恨凶手、杀仇人,那么,势必带来难以掌控的混乱状况。对此论调,柳宗元驳斥道,陈子昂一方面侈谈“礼”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却又不懂“礼”的中心内容,即,“礼”的性质与目标,在于“防乱”;而“防”的最有效办法,莫过于“调”字。于是,他引用《周礼·地官·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指出,国家的治理,需设“调人”官职,他们的责任所在,是化解怨恨;而他们的理念,则是劝阻仇杀,不管应不应当。在这里,我们分明见出柳宗元引述的用心,即,如果积极主动地去“调”了,那么,“杀人”的概率必然会大大降低,而陈子昂所说“亲亲相仇,其乱谁救”的局面,也根本不会再发生(“不除害”)。 既然如此,那么,“调”究竟包含了什么样的具体内容?在柳宗元那里,“调”绝非随便的字眼;他以自己的体验与感受,从宏观与微观的各个层面,进行过严肃而又深入的思考,即,他把可以“防乱”的“调”字,放到整个“王法”的系统中去,认为,它是不可或缺的:(一)官要守法。柳宗元说,官吏,在行政的过程中,要无条件地“奉法”:“凡为治者,杀(人),无赦”。而不能知法犯法,即,蓄“私怨”、鼓“吏气”、“虐于非辜”。这就不但不能被群众容纳与接受,反而,会引起仇恨。(二)上下不可蒙冒(蒙蔽、掩盖)。柳宗元认为,当下级官吏为自己的利益而引发仇恨时,上级要“闻”、要“问”,而不是“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所谓“闻”,即,认真地倾听百姓的“冤抑沉痛”;所谓“问”,即,与百姓仔细地攀谈,不让他们“号无告”。柳宗元继续批判,除此之外,“执事者”还应对自己不但没有监督,反而蒙蔽、掩盖、纵容、包庇犯法的下级,感到羞耻与惭愧,因为,徐元庆的最终“复仇”,与他们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三)要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柳宗元引《周礼·地官·调人》,有这样一句话:“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所谓“令”,有“使用”意。使用什么?使用方法或手段。之前,柳宗元说:“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指,如果“王法”完备,那就必定离不开调查: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需研究:这究竟是对还是错。可以这样说,调查研究,就是“调”的方法和手段;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情(事实)”、“理(道理)”得以清楚,为化解与消除矛盾,奠定客观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柳宗元“以人为本”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
细分一下,至少有这么两点,依然有现实意义与启发作用:(一)珍爱生命。在《驳复仇议》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柳宗元对犯法官吏的无比憎恨,也注意到了他对百姓生命的无限爱惜。他驳陈子昂,是用谴责的笔触去写的,比如“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矛头直指陈子昂的助纣为虐,认为,他“反以为戮”,开了“滥”杀之戒,真正是“不议曲直”、“暴寡胁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与良知。柳宗元对死难者的同情,在其他作品中,也有反映,如,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说,“敝政”使“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在《捕蛇者说》中,控诉赋敛之毒,导致“死者相藉也”;再如《非〈国语〉·戮仆》篇,柳宗元批评晋中军司马魏绛不杀公子而斩其仆,是“害无罪”、“非能刑”、“不亦甚乎”!(二)联系群众。在《驳复仇议》中,柳宗元说,作为一个“守礼而行义”者,徐元庆绝不会与“王法”为敌。他之杀赵师韫,直接原因是赵“虐于非辜”;间接原因,在于“执事者”的不闻不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柳宗元认为,人民是有反抗的力量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对立面的扩大,柳宗元又提出了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即,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论述道,一部完备的“王法”,对执政者要提出较高的要求:见民生不能不闻不问,而应“刺谳(定案)其诚伪,考正其曲直”;甚至,还应反思,为自己没能联系好群众、使人民受惠而“有惭色”。

柳宗元驳复仇议赏析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诗人柳宗元的古诗

冉溪

唐代 柳宗元

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
风波一跌逝万里,壮心瓦解空缧囚。
缧囚终老无余事,愿卜湘西冉溪地。
却学寿张樊敬侯,种漆南园待成器。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

唐代 柳宗元

废逐人所弃,遂为鬼神欺。
才难不其然,卒与大患期。
凌人古受氏,吴世夸雄姿。
寂寞富春水,英气方在斯。
六学成一贯,精义穷发挥。
著书逾十年,幽赜靡不推。
天庭掞高文,万字若波驰。
记室征两府,宏谋耀其奇。
车酋轩下东越,列郡苏疲羸。
宛宛凌江羽,来栖翰林枝。
孝文留弓剑,中外方危疑。
抗声促遗诏,定命由陈辞。
徒隶肃曹官,征赋参有司。
出守乌江浒,左迁湟水湄。
高堂倾故国,葬祭限囚羁。
仲叔继幽沦,狂叫唯童儿。
一门即无主,焉用徒生为!
举声但呼天,孰知神者谁?
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
溘死委炎荒,臧获守灵帷。
平生负国谴,骇骨非敢私。
盖棺未塞责,孤旐凝寒颸。
念昔始相遇,腑肠为君知。
进身齐选择,失路同瑕疵。
本期济仁义,合为众所嗤。
灭身竟不试,世义安可支!
恬死百忧尽,苟生万虑滋。
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
我歌诚自恸,非独为君悲!

重赠二首

唐代 柳宗元

闻道将雏向墨池,刘家还有异池词。
如今试遣隈墙问,已道世人那得知。
世上悠悠不识真,姜芽尽是捧心人。
若道柳家无子弟,往年何事乞西宾。

得卢衡州书因以诗寄

唐代 柳宗元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
林邑东回山似戟,牂牁南下水如汤。
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非是白蘋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登柳州峨山

唐代 柳宗元

荒山秋日午,独上意悠悠。
如何望乡处,西北是融州。

汨罗遇风

唐代 柳宗元

南来不作楚臣悲,重入修门自有期。
为报春风汨罗道,莫将波浪枉明时。

零陵赠李卿元侍御简吴武陵

唐代 柳宗元

理世固轻士,弃捐湘之湄。
阳光竟四溟,敲石安所施。
铩羽集枯干,低昂互鸣悲。
朔云吐风寒,寂历穷秋时。
君子尚容与,小人守兢危。
惨凄日相视,离忧坐自滋。
樽酒聊可酌,放歌谅徒为。
惜无协律者,窈眇弦吾诗。

笼鹰词

唐代 柳宗元

凄风淅沥飞严霜,苍鹰上击翻曙光。
云披雾裂虹霓断,霹雳掣电捎平冈。
砉然劲翮剪荆棘,下攫狐兔腾苍茫。
爪毛吻血百鸟逝,独立四顾时激昂。
炎风溽暑忽然至,羽翼脱落自摧藏。
草中狸鼠足为患,一夕十顾惊且伤。
但愿清商复为假,拔去万累云间翔。

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

唐代 柳宗元

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
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蘋花不自由。(蘋花 一作:苹花)

饮酒

唐代 柳宗元

今夕少愉乐,起坐开清尊。举觞酹先酒,为我驱忧烦。
须臾心自殊,顿觉天地暄。连山变幽晦,绿水函晏温。
蔼蔼南郭门,树木一何繁。清阴可自庇,竟夕闻佳言。
尽醉无复辞,偃卧有芳荪。彼哉晋楚富,此道未必存。

种柳戏题

唐代 柳宗元

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
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
垂阴当覆地,耸干会参天。
好作思人树,惭无惠化传。

酬贾鹏山人郡内新栽松寓兴见赠二首

唐代 柳宗元

芳朽自为别,无心乃玄功。夭夭日放花,荣耀将安穷。
青松遗涧底,擢莳兹庭中。积雪表明秀,寒花助葱茏。
贞幽夙有慕,持以延清风。
无能常闭阁,偶以静见名。奇姿来远山,忽似人家生。
劲色不改旧,芳心与谁荣。喧卑岂所安,任物非我情。
清韵动竽瑟,谐此风中声。

殷贤戏批书后寄刘连州并示孟仑二童

唐代 柳宗元

书成欲寄庾安西,纸背应劳手自题。
闻道近来诸子弟,临池寻已厌家鸡。

李西川荐琴石

唐代 柳宗元

远师驺忌鼓鸣琴,去和南风惬舜心。
从此他山千古重,殷勤曾是奉徽音。

杂曲歌辞。行路难三首

唐代 柳宗元

君不见夸父逐日窥虞渊,跳踉北海超昆仑。
披霄决汉出沆漭,瞥裂左右遗星辰。须臾力尽道渴死,
狐鼠蜂蚁争噬吞。北方竫人长九寸,开口抵掌更笑喧。
啾啾饮食滴与粒,生死亦足终天年。睢盱大志少成遂,
坐使儿女相悲怜。
虞衡斤斧罗千山,工命采斫杙与椽。深林土翦十取一,
百牛连鞅摧双辕。万围千寻妨道路,东西蹶倒山火焚。
遗馀毫末不见保,躝跞涧壑何当存。群材未成质已夭,
突兀gE豁空岩峦。柏梁天灾武库火,匠石狼顾相愁冤。
君不见南山栋梁益稀少,爱材养育谁复论。
飞雪断道冰成梁,侯家炽炭雕玉房。蟠龙吐耀虎喙张,
熊蹲豹掷争低昂。攒峦丛崿射朱光,丹霞翠雾飘奇香。
美人四向回明珰,雪山冰谷晞太阳。星躔奔走不得止,
奄忽双燕栖虹梁。风台露榭生光饰,死灰弃置参与商。
盛时一去贵反贱,桃笙葵扇安可常。

方城 其八

唐代 柳宗元

蔡人歌矣,蔡风和矣。孰颣蔡初,胡甈尔居。式慕以康,为愿有馀。

是究是咨,皇德既舒。

跂乌词

唐代 柳宗元

城上日出群乌飞,鸦鸦争赴朝阳枝。
刷毛伸羽和且乐,尔独落魄今为何?
无乃慕高近白日,三足妒尔令尔疾?
无乃饥啼走路旁,贪鲜攫肉人所伤?
翘肖独足下丛薄,口衔低枝始能越。
还顾泥涂备蝼蚁,仰看栋梁防燕雀。
左右六翮利如刀,踊身失势不得高。
支离无趾犹自免,努力低飞逃后患。

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言怀感时书事奉寄澧州…赠二君子

唐代 柳宗元

弱岁游玄圃,先容幸弃瑕。名劳长者记,文许后生夸。
鷃翼尝披隼,蓬心类倚麻。继酬天禄署,俱尉甸侯家。
宪府初收迹,丹墀共拜嘉。分行参瑞兽,传点乱宫鸦。
执简宁循枉,持书每去邪。鸾凤标魏阙,熊武负崇牙。
辨色宜相顾,倾心自不哗。金炉仄流月,紫殿启晨霞。
未竟迁乔乐,俄成失路嗟。还如渡辽水,更似谪长沙。
别怨秦城暮,途穷越岭斜。讼庭闲枳棘,候吏逐麋麚。
三载皇恩畅,千年圣历遐。朝宗延驾海,师役罢梁溠。
京邑搜贞干,南宫步渥洼。世惟材是梓,人仰骥中骅。
欻刺苗入地,仍逾赣石崖。礼容垂gb琫,戍备响錏鍜。
宠即郎官旧,威从太守加。建旟翻鸷鸟,负弩绕文蛇。
册府荣八命,中闱盛六珈。肯随胡质矫,方恶马融奢。
褒德符新换,怀仁道并遮。俗嫌龙节晚,朝讶介圭赊。
禹贡输苞匦,周官赋秉秅.雄风吞七泽,异产控三巴。
即事观农稼,因时展物华。秋原被兰叶,春渚涨桃花。
令肃军无扰,程悬市禁贳。不应虞竭泽,宁复叹栖苴。
蹀躞驺先驾,笼铜鼓报衙。染毫东国素,濡印锦溪砂。
货积舟难泊,人归山倍畬。吴歈工折柳,楚舞旧传芭。
隐几松为曲,倾樽石作污。寒初荣橘柚,夏首荐枇杷。
祀变荆巫祷,风移鲁妇髽。已闻施恺悌,还睹正奇邪。
慕友惭连璧,言姻喜附葭。沉埋全死地,流落半生涯。
入郡腰恒折,逢人手尽叉。敢辞亲耻污,唯恐长疵瘕。
善幻迷冰火,齐谐笑柏涂。东门牛屡饭,中散虱空爬。
逸戏看猿斗,殊音辨马挝。渚行狐作孽,林宿鸟为ff.
同病忧能老,新声厉似姱。岂知千仞坠,只为一毫差。
守道甘长绝,明心欲自gn.贮愁听夜雨,隔泪数残葩。
枭族音常聒,豺群喙竞呀。岸芦翻毒蜃,谿竹斗狂犘。
野鹜行看弋,江鱼或共叉。瘴氛恒积润,讹火亟生煆。
耳静烦喧蚁,魂惊怯怒蛙。风枝散陈叶,霜蔓綖寒瓜。
雾密前山桂,冰枯曲沼蕸。思乡比庄舄,遁世遇眭夸。
渔舍茨荒草,村桥卧古槎。御寒衾用罽,挹水勺仍椰。
窗蠹惟潜蝎,甍涎竞缀蜗。引泉开故窦,护药插新笆。
树怪花因槲,虫怜目待虾。骤歌喉易嗄,饶醉鼻成齄。
曳捶牵羸马,垂蓑牧艾豭.已看能类鳖,犹讶雉为鷨。
谁采中原菽,徒巾下泽车。俚儿供苦笋,伧父馈酸楂。
劝策扶危杖,邀持当酒茶。道流征短褐,禅客会袈裟。
香饭舂菰米,珍蔬折五茄。方期饮甘露,更欲吸流霞。
屋鼠从穿兀,林狙任攫拏。春衫裁白纻,朝帽挂乌纱。
屡叹恢恢网,频摇肃肃罝.衰荣因蓂荚,盈缺几虾蟆。
路识沟边柳,城闻陇上笳。共思捐佩处,千骑拥青緺。

江雪

唐代 柳宗元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感遇二首

唐代 柳宗元

西陆动凉气,惊乌号北林。
栖息岂殊性,集枯安可任。
鸿鹄去不返,勾吴阻且深。
徒嗟日沈湎,丸鼓骛奇音。
东海久摇荡,南风已骎骎。
坐使青天暮,小星愁太阴。
众情嗜奸利,居货捐千金。
危根一以振,齐斧来相寻。
揽衣中夜起,感物涕盈襟。
微霜众所践,谁念岁寒心。

旭日照寒野,鸒斯起蒿莱。
啁啾有馀乐,飞舞西陵隈。
回风旦夕至,零叶委陈荄。
所栖不足恃,鹰隼纵横来。

柳宗元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 184篇诗文

唐代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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